DAISY
感情经不起推敲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7-01 22:45:18
还是没能忍住 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儿说出来 泣不成声
你一言不发 然后全盘否定 说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都是我的臆想
一定要我把某时某地发生的事情都讲出来 你才不做声
为什么不做声 你默认
我不是7、8年前的小姑娘了 只会一哭二闹
我思考了很久怎么和你说怎么才能引起你足够的重视 思考得失眠了很久 流了很多眼泪
为了能表现得理智地、潇洒地、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换了N多种开场白
但是不满在心里压抑了太久 一触即发了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我看着你在我面前打死不承认的样子 信誓旦旦的样子 是不是其实你的内心也很蹉跎
我也很蹉跎
人生不能想 一想就流泪
你是要和我走完一生的人 我们之间应该是信任的宽容的安全感的志同道合的
希望经过此番 还能彼此珍惜
分手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6-05 12:41:27
一般大体就是分手的时候
男人这个时候也愿意坐下来和你谈
那就是分定了
打了很多遍腹稿 一二三点都整理清楚
都是说给自己听的
所以我清楚的知道 我开始整理这段感情了
那我们离分手也不远了
应该是很近了
给你给他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4-27 22:40:27
有部苦哈哈的电影叫做《情人结》,真是深刻又精辟的名字。如果在后面加一个字,变成“情人结婚”,那多半就成了没逻辑的科幻喜剧,有点糊涂加无厘头了。因为,情人的确是个结,系住的却不是婚姻。
不管我和什么样的女人聊天,也不管话题兜多远,最后永远降落在写着“感情”两个大字的停机坪上。这样大同小异的谈话听了几十遍,终于明白几乎每个女人都有一段荡气回肠的情史,每段情史里都有个荡气回肠的男主角,但无论如何缠绵悱恻,新郎永远不是他——就因为他终身是情人,所以才能在女人们口中音容宛在,永垂不朽。但唏嘘一番也就罢了,最终永远是各尽杯中酒手中烟,坦坦然坐上老公的车子回家睡觉去也,从没听说谁会因此流泪到天明。
而情人是情人,老婆是老婆的道理男人比女人明白得更早。很早以前,男人就已经将“泡妞泡成老公”与“炒股炒成股东”并列为“当代男人几大傻”之一。并且用“红旗”、“彩旗”等不同颜色区分情人与老婆的领地。如果万一插错了,只会贻笑大方:色盲也敢出来混?!
当情人终成眷属
都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有多少情才成得了眷属?
李敖说:“不要那么多,只要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不要那么多,只要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天长我的爱情短。”
这老先生前一句大概在说结婚时需要的爱情剂量,而后一句则在说做情人需要的爱情剂量:浅浅的爱情足以白头,深深的爱情却烧不了许久。
爱过的人,失去过的人,平静下来的人,看到电影《苦月亮》时都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男女主角那么相爱,所以靠得太近,爱情被挤在他们身体之间,终于窒息。他们最终成了仇人,而不是眷属。因为爱情泛滥,所以两个人被活活溺死——多么毛骨悚然的结局!
要嫁他,要娶她,自然先要喜欢他(她),欣赏他(她),但谁又能否认在回答我愿意之前,已经在心里把对方的收入性格家庭身高体重盘算了无数遍才下定决心?而只要有利益考虑,便不能说是纯氧般的爱情了。但我们真的没生活在琼瑶阿姨的小说里。在我们的世界,爱情或者是盲目的,但婚姻决不能是。爱情是我们释放梦想的阁楼,婚姻是我们抵御风雨的城堡,半点儿也错不得。
我的一个女友,有段时间徘徊在老公与情人之间,痛并快乐着。总向我诉说与情人度过的每一天是多么精彩,而与老公度过的每一天又是多么乏味。过了不长一段时间,我偶然问起她那个精彩的情人,她却耸耸肩说:居然也发展成亲情了,TIME确实CAN DO SO MUCH!
情人是我们的梦想,配偶是我们的现实;情人代表着我们向往的生活,配偶则是理智告诉我们应过的生活。因此,走进厨房的情人,就像走下神坛的伟人一样,见光便死:当梦想也成了现实,便失去了梦想的魅力,如此而已。
所以,古往今来的文学家都不给痴男怨女安排好结局,感情越深越不得善终: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再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即使崔莺莺终于嫁了张生,受封诰命,作者也决计不再写下去。因为再写下去恐怕仍然是张生外遇,莺莺终日与其他夫人逛商场喝茶搓麻将之类,情何以堪?
天上飞的是情人,地上跑的是老公
少女时代看林徽因、徐志摩、陆小曼与张幼仪一锅粥般的关系,总是替林徽因不值。放着好好的蓝颜知己徐志摩不理,却嫁了不解风情的梁思成,真是唐突佳人。林徽因的聪明,是我在娶嫁之时、碰得头破血流之际才恍然大悟的:梁思成听不懂诸如“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又如何?只要他懂得在她卧病时端水端药即可;梁君不懂得花前月下又如何?只要他体谅她野外作业蓬头垢面的艰辛即可;梁君不懂得甜言蜜语温存问候又如何?只要他与她同住在荒山野岭破烂茅屋之中时,仍能与她一起兴致勃勃绘图纸写注释,白粥粗粮仍然甘之如饴即可。试问,上面几条,哪一条徐志摩做得到?
虽说徐君为听佳人一场讲座而推去俗务,乘机前往并就此殒命也足够石破天惊,但有这么个石破天惊的老公天天说风是风,说雨是雨,你到底是会觉得幸福,还是心惊肉跳? 总之,梁思成活在地上,徐志摩活在天上。偶尔上天看看风景是可以的,但女人终究不是鸟人,焉能一辈子生活在云里雾里?
同样是当事人,徐志摩就糊涂多了。林徽因娶不成,就娶了风情万种的交际花陆小曼,殊不知交际花只可娱乐性情,装点生活,万万不可拿来布置自家庭院;其实张幼仪才真是最适合拿来做妻子的人——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迷糊的当局者自然要承受自己造成的人生悲剧。
像徐志摩这样搞不清状况的男人不是没有,却越来越少。首先这不再是个诗人的时代,其次这不再是个讲究“爱情大过天”的年代。看看网上诸如“谁是你最想与之上床的女郎”之类的排行榜,总能看见詹妮佛•洛佩兹或者帕梅拉•安德森的名字,但如果把题目换成“谁是你最想迎娶的女人”?估计上榜的大概会是另一批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情人也许只意味着一张床,而老婆则意味着屋子、餐桌、洗衣机、孩子、贷款……
这年头,就连无知少女都明白:情人是情人,老公是老公,情人是调料,老公是面包,你见过哪个女人靠吃调料活着吗?可能有,不过肠胃可能早烧成内伤,从外面看不出来而已。
退一步讲,即使找不到合适的老公,也万万不可拿着情人充老公用,这样张冠李戴的结果,最可能两败俱伤。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你连这个都不懂,斗胆奉劝一句还是快闭关练功吧,如果现在就出来混,难免误人误己。
做情人的四种下场
说白了,我们与之相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我们不会与前者结婚,也不会与后者恋爱。这道理男女都懂,实施起来却总有些麻烦。
一开始,都是这样说:但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我不要干涉你的生活,我们在一起只是为了爱情,或者只是为了排遣寂寞,有时寂寞比原则更重要云云。但日子久了,难免替自己不值,情人的根须日复一日渗进了自己的土壤,要拔出来肯定血淋淋带下一块皮肉,任其生长吧,又占了自家地盘,害得自己无法引进更优良品种,更无法开花结果,相携终生。
做情人,你准备好了吗
事到如今,情人们要走的路不外四条:
1、有情人终成眷属,管他究竟是眷恋的家属还是疲倦的家属,好歹也叫修成正果。
成功榜样是《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与范柳原:两人做情人时尚有斗智斗勇的乐趣,婚后流苏心里却觉得既踏实又失落:他倒是终于把她当自家人了,俏皮话开始留给旁的女人听。
2、壮士断腕,一拍两散
林志炫唱到:“找一个多情的痴情的绝情的无情的人带来伤痕”,“找一个最爱的深爱的想爱的亲爱的人来告别单身”。那是根本没认清状况,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同一类人,只能用来恋爱,不能用来结婚。如果他唱“找一个健康的爱我的身高学历家庭都不错能让我过得更好的人来告别单身”,那还差不多。
3、甘心雌伏,把情人的位子坐穿
下此决心时须知女人受到的折磨永远比男人大些。即使是特立独行的波伏娃也不能幸免于难,在与萨特捉迷藏般的爱情守望里遍体鳞伤,憔悴不堪。而萨特,谁能干涉潇洒的萨特呢?他照样与年轻新鲜的姑娘调情,享受自己单身汉的时光。
时至今日,情形好像也并没有因为女性地位的提升得到太多缓解,多情女子与混蛋男人的数量永远成正比增长。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找情人原本是为了慰藉自己的寂寞,有了情人以后,因为有了预期,因此总觉得更加寂寞。要命的是婚姻中的太太们如今道行越来越高,早已不屑用找上门去扇耳光的方法解决问题,她们明白“情人”这两个字早晚会替天行道,将其背后的女人熬得油尽灯干,又何须自己出马?
4、苦练劈腿
找一个爱我的人做老公,找一个我爱的人做情人——话糙理不糙。王菲如泣如诉地唱道:“我把风景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笑容给了你,宽容给了他;我把眼泪给了你,责任给了他;我把距离给了你,呼吸给了他;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12点给了他。”
一口气唱出这么多“给你给他”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况且每天每件事还都得贴上“给情人”、“给老公”的标签,简直比邮局的信件分拣员还累,更况且如此劈腿功还不是每个人都能练成的,一不小心便有两头不到岸,翻身落水的风险。
最让人向往的,恐怕是电影《乳房与月亮》里的情人与眷属的分工合作。成熟的眷属提供关怀与银子,英俊的情人提供激情与肉体,他们都爱同一个美丽善良的女演员,于是也变得彼此友好,三个人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部电影看得我心潮澎湃,于是对身边的老公说:我把能给你的都给你,不能给你的你自己去找;你能给我的都给我,不能给的我自己出去找。也许我们会重新爱上别人,但心理明白咱们俩仍然是最合适搭伙过日子的人,你说如何?他耸然动容,深思熟虑后非常非常温柔地说出两个字:“去死!”
分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4-11 22:59:12
嗨,分手不可怕,不是没有经历过啊,一样过的去的
现在回忆点滴还会流泪,以后就只会是微笑了
我们得到很多了,不要贪心,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
你总会想开的
没有真正能恨一个人很久很久,只不过是一种记忆
记忆中的那种感觉而已,再面对这个人,也许你什么都想不起了
所以该工作工作该腐败腐败该夜生活夜生活该邂逅还是要把握
一切有羽毛的都是恶心的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3-07 22:50:12
第一次一个人去菜场买活鸡,真是太太太可怕了。
靠近它们20米的时候,我就后悔了。买鱼买虾多好啊。
靠近它们10米的时候,我就掉头走了。
掉头走了几步,画了个圈,又走回10米的地方。
总得有个第一次,难不成以后都吃冰冻鸡吗。
又挪了2米,然后高呼“师傅,给我买只鸡!!”
相隔8米的样子,我看他拎出一只貌似是母鸡的鸡,过称,放血,拔毛。
又退后2米。真够恶心的。
最后师傅跑出10米,把一只没头没屁股的鸡拿给我
笑着对我说“小姑娘,噶慌鸡以后就买鸭吧”
我差点晕倒。
最好不相见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1-15 18:41:30
最好不相见 便可不相恋
最好不相知 便可不相思
最好不相伴 便可不相欠
最好不相惜 便可不相忆
最好不相爱 便可不相弃
最好不相对 便可不相会
最好不相误 便可不相负
最好不相许 便可不相续
但曾相见便相知
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
免教生死作相思
你只能装轻熟女了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1-01-14 20:38:35
杯具
明年一定不跳舞的
一把年纪 真是伤筋动骨
彩排现场又看到众多87后的 闪过来闪过去
烦
想打人
让此蛋飞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0-12-24 23:59:25
总是往他的方向看
开始注重形象
他不在 可以一直等到17点
内心因为他的一举一动产生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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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陪我看非2
也没人陪我看子弹飞
不开心
抄底
小麦咪咪 发表于 2010-11-20 23:11:14
要保持步调一致的前提就要有一致的目标
现在我们达成了
剩下的就是共同努力
总会越来越好的
从有的没的到精神层面的讨论
最近的话题让我觉得志同道合的另一半是多么重要
还有沟通很重要
哈哈~这次是真的抄到底了吗?不管,反正涨停了我也不会走的
p.
现在式和过去式越来越类似让我有点小惆怅,小惆怅而已
